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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准则》的通知

时间: 2021-08-20 08:50 来源: 点击:
中认协评 〔2021〕14 号
     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:
    为助力中国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实现,规范温室气体核 查员注册工作,中国认证认可协会(CCAA)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, 对《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方案》进行了修订。本次修订将温室气体 核查员纳入“CCAA 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注册系 统”)管理,并补充完善了人员、机构和过程等方面的要求,形成 了《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准则》(以下简称“注册准则”,见附件 1), 现予发布。注册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《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 方案》同时废止。 为确保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: 一、自注册准则实施之日起,温室气体核查员资格申请须在注 册系统中完成,CCAA 不再接受纸质材料申请。 二、尚未在注册系统登记的温室气体核查员推荐机构应下载 “协会 3.0 人员注册系统开户机构资料”(协会网站—人员能力评 价—文件下载—常用文件),并按要求填写提交 CCAA,CCAA 审核后 反馈推荐机构人员注册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。 三、已取得温室气体核查员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,请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,自行登录注册系统填写基本信息,获取个人 档案号(已有档案号的人员无需进行此操作),并由机构统一提交 《温室气体核查员基础信息导入数据表》(见附件 2),该表须在 2021年8月31日前以excel电子版形式报送至liul@ccaa.org.cn, CCAA 将核查人员资格信息导入注册系统。 四、在注册准则实施前已取得资格的温室气体核查员,在注册 准则实施之日起 1 年内须完成年度确认的,可免除相应年度确认要 求;在注册准则实施之日起 1 年内须完成再注册的,可免除相应年 度继续教育要求。 如有任何疑问,可联系 CCAA 相关岗位人员。人员资格申请咨 询电话: 010-65994375,机构、用户系统注册咨询电话: 010-65994481,温室气体机构 QQ 群:909860829。 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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